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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的特点

2014年09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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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木屋配音

发布:超级管理员

  我国的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的特点究竟是怎么样的?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是否健全?存在着什么问题?更多详细内容介绍请看下文知晓,希望能帮到您。



  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的特点

  对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的现状加以分析,可以看出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具有如下特点:

  1.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以部门规章为主,以规范性文件为辅。

  我国影视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影视产业出台的现行有效部门规章有30件左右,规范性文件有20件左右;而针对影视产业的行政法规只有《电影管理条例》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2件,法律则1件也未出台。

  2.我国影视产业的各项规定比较多,内容较为全面。

  从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到规范性文件,我国影视产业现行有效的各项规定多达50多件。内容主要涉及电影和电视剧的综合管理,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,电视剧的制作经营管理,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和电视剧的管理,电影片和电视剧的审查,电影剧本(梗概)的立项,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及后期制作的审批管理,国产电影片字幕的管理,电影片贴片广告的管理,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的规范等方面。

  3.近两年关于我国影视产业的部门规章出台较多。

  200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相继出台了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》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电影剧本(梗概)立项、电影审查暂行规定》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》《电影制片、发行、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》《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》(总局令第15、17、18、19、20、21号文件)。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又相继出台了《电影片进出境洗印、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》《电影剧本(梗概)立项、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》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》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《广播影视节(展)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》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》《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》《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》《境外电视节目引进、播出管理规定》《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》(总局令第29、30、31、34、38、39、40、41、42、43号文件)等部门规章。

  4.我国关于影视产业的部门规章修改频繁。

  2003年刚刚出台的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》《电影剧本(梗概)立项、电影审查暂行规定》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》《电影制片、发行、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》,施行一年左右即被废止,取而代之的分别为2004年出台的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》《电影剧本(梗概)立项、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》《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》和《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》。除《电影片进出境洗印、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》外,2004年出台的其他部门规章施行后,其以前的相关部门规章皆予以废止。2004年被废止的部门规章之多、部分被废止的部门规章施行时间之短,前所未有。

 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内容介绍后,会对我国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的特点有所了解,大家平时也要多专注我国的影视产业政策法律体系,了解更多行情,有利于自己的知识充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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